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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門座式起重機起升機構通常由驅動裝置、鋼絲繩卷繞系統、取物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等組成。驅動裝置包括電動機、聯軸器、制動器、減速器、卷筒等部件。鋼絲繩卷繞系統包括鋼絲繩、卷筒、定滑輪組和動滑輪組等部件,取物裝置有吊鉤、吊環、抓斗、電磁吸盤、吊具、掛梁等多種形式。安全保護裝置有超負荷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超速保護裝置等,根據需要配置。
安徽宿州門座式起重機廠家門座起重機用于船廠、船塢在修、造船時大型結構分段的拼裝和機電設備的安裝中,其工作特點是吊重噸位大、吊裝準確可靠。對它的要求如下:類似港口門座起重機,設計時應力求外形尺寸小,為滿足修造大型船舶的需要,應充分利用起重機的幅度,保證司機的視野開闊,因此門架應有更大的高度。其吊重對象為單個工件或設備,且重量大小不一,在設計時應在考慮具有最大起重能力主鉤的同時,還要設有起重能力較小的副鉤。此外在保持起重力矩(起重量×工作幅度)不變的條件下,主鉤的起重量隨工作幅度的變化而不同。安裝準確可靠。該起重機的工作速度比港口用門座起重機低,并要考慮安裝時的微速升降要求,正常速度一般取為2?45m/min,安裝速度0.1?5m/min。特殊的要求。如為了滿足工件翻身作業的要求,設計時要考慮到主、副鉤協同作業的可能性;跨船作業的大幅度要求;安裝在浮船塢上的門座起重機還應考慮小軌距要求以及抗風浪顛簸的穩定性要求等。